10月30日中午,平昌县龙岗小学召开了2019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会,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资助工作人员及各班主任、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加了会议。
为了深入落实国家“三免一补”资助政策,根据我校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工作方案,学校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学校积极响应教科体局要求,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成立了以校长张谋昌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杨鹏程为副组长、资助工作人员、各班主任、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评审小组。会上,我校资助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家庭困难认定办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细则》,并对今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工作政策变化情况作了介绍: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通过评审,48名建档立卡住宿学生全部享受本学年生活补助1000元,46名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本学年生活补助1000元。87名非住宿“两类四种人”学生本学年享受生活补助500元。张谋昌校长要求班主任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学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受助学生进行感恩教育,鼓励受助学生争做好人好事,奉献他人、回报国家和社会。